日前,嘉定区总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工调委)与嘉定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联调委)实行了“对接”,即在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帮助法院一起化解劳动纠纷案件,同时尽量避免职工“孤军作战”打官司导致最终败诉的情况发生。
职工打官司困难多
嘉定区总工会副主席范意萍不久前在法院旁听了一个职工状告单位的案件。据范主席回忆,这名职工没有请律师,而是一个人与企业对簿公堂,因为自身对法律知识了解很少,也从来没有打过官司,不知道在法庭上该怎么陈述事实,翻来覆去就说那么几句,显得极为被动。其实,这起案件的过错方在企业,但职工有理却说不清。范意萍坐在旁听席上心中焦急,他意识到,职工太需要法律援助了。
据嘉定区司法部门不完全统计,在去年发生的所有劳动纠纷中,企业方存在过错的占到80%,但并不是所有的职工都能在受害后获得理赔。原因很多,首先是职工不想打官司,因为打官司太费时间、太耗精力;其次是请律师不划算,讨一份薪水 2000多元,请个律师3000多元,职工想想还是忍了;第三是不懂诉讼规定,不知道怎么运用法律,在开庭时往往有理不知道怎么说。
工调委与区联调委对接
为了让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嘉定区工调委与区联调委日前实现对接,并出台了相关工作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认为可以调解的,在征得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人民法院委托区联调委进行调解,人民法院或区联调委认为可以委托工调委进行调解的,区联调委将劳动争议纠纷流转至区工调委,由区工调委组织调解。其间,任何一个部门都可以出具司法调解协议书,为矛盾纠纷盖棺论定。
嘉定区总工会为工调委配备了专业的有经验的法律工作者,从职工利益出发化解劳动纠纷。与法院判决不同的是,工调委化解原则是以和解为主,让职工在得到利益的同时,不丢失工作,真正达到和谐共赢的目的。
记者了解到,除了工调委和联调委对接外,该区总工会还把自身的各项工作机制与区其他多个部门进行了对接。其中,区总把分布在各乡镇街道的劳动纠纷预警机制与区信访办、维稳部门进行对接;区总各项法律工作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接。一系列的“对接工作”使得工会能够积极发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作用,并融入全区的和谐社会建设中去。
王业斐
《劳动报》 2008-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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