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新街道探索实施干部任用“票决制”

 

  嘉定区真新街道将机关正副科级干部职务、非领导职务,直属企事业单位党政正副职,社区党组织、服务站正副职干部的调动任免以及直属党支部 (总支)委员会委员、社区居委会委员、工青妇等群众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纳入票决范围。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后,向党工委全体委员印发《有关情况会前通报单》;召开党工委会议。由专职副书记介绍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由党工委参会委员对任用方案及拟任人选进行充分讨论;再就《表决票》逐项列示的等额人选进行无记名划票表决,所有参会委员一人一票,逐项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最后由组织委员逐项统计得票情况,报党工委书记宣布。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表决方有效,同意票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方可形成决议。

家 丁
《组织人事报》 2008-7-17(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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