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嘉定区安亭镇为有效防范地区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返潮,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构建全覆盖、多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障格局。自 2005年筹建大病救助基金至今,共为188户困难家庭提供了181.62万元的大病救助,并且扫清了镇区内社会医保“盲点”。
安亭镇在城市化推进过程中,通过“以土地换保障”方式,使大部分离土农民参加了“城保”、“镇保”或“征地养老保险”。“城保”、“镇保”、“征地养老保险”以及农村合作医疗覆盖了全镇大部分人口。但是由于居住地和户籍等原因,还有一部分社会群体,包括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城镇无业居民等社会保障边缘人群,并没有被纳入社会医疗保障范围内.为了让这一部分群体也能享受到社会保障的阳光,安亭镇政府通过制度创新,将“门槛较低、保障适度”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保障面拓宽至全镇人口,把所有无保障者,无论农民或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畴,对其中低保人员,由镇政府出资为他们参保“买单”,使之成为社区合作医疗保险对象。
安亭镇通过这一农村合作医疗向社区合作医疗的转型,清除了镇区内社会医疗保险覆盖的“盲区”。不仅做到了在保障广度上更加全面,在保障力度上也更加强劲。据了解,今年该镇门诊和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进一步上调,住院费一项报销额上不封顶,赢得了大部分弱势群体的拍手叫好。如现年 59周岁的安亭镇玉兰三村居民杨惠林,临近退休辍业,按原规定,该类人员虽可享受市劳动保障局的大龄就业岗位补贴(375元/月),但却无医疗保障。今年8月,杨惠林突发急性心肌梗塞被送往市胸科医院救治,共花去医疗费73395.7元。面对如此巨额医疗费用,每月375元的大龄就业岗位补贴,对杨惠林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由于该镇社区合作医疗保险的扩幅将杨惠林纳入了保障范围,由此,医疗基金为他报销了50477元的医药费,其中区级住院基金补偿49977元、镇级医疗基金补偿600元,补偿比例高达68.78%。现在患者已康复出院,据悉,按杨惠林的条件,年末还可申请镇大病救助。如此,可大大缓解该镇许多大病患者的家庭经济困难。
记者 柳乙未 通讯员 张黎明
《东方城乡报》2007-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