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排查调处 化解矛盾纠纷
嘉定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促进社会稳定

 

  本报讯 嘉定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工作,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据统计,近三年来,该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 4000余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700余件,未发生因调处不当引发的重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

构建一个网络,夯实纠纷化解工作基础

  嘉定区司法局注重打牢纠纷排查和调处的工作基础,努力加强区、街镇、村 (居)委及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构建了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区的三级工作网络。目前,该区共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31个,共有专职和兼职人民调解员、信息员1713名。用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涉讼民事纠纷和轻伤害治安案件,既节约了司法成本,又减轻了群众的讼累,从根本上消除了当事人之间的隔阂和对抗,促进了社会和谐。

  关口前移,搭建街镇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平台,嘉定区司法局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区 41个镇、街道建成了派出设置的司法所。今年以来,全区统一招聘41名专业调解员,充实到区联合人民调解工作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工作室和各街镇人民调解工作室,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化解的职能。

  重心下沉,健全村 (居)委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点,嘉定区司法局开展村(居)委人民调解员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上岗、统一考核的试点工作,在全区50%以上村(居)调委会配备1名以上以人民调解工作为主的专职人员,初步形成了“群防群调”的“大调解”格局。

完善两项机制,切实加强纠纷预防工作

  嘉定区司法局积极建立预警机制,实行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把预防矛盾纠纷的重点放在基层村 (居)委,建立了矛盾纠纷半月排查制度和防激化竞赛制度,有效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

  该区不断完善民间纠纷与社会矛盾半月排查制度,几年来发现上报了大量苗子性的纠纷信息,为妥善处置、及时化解提供了依据。今年春节前,嘉定区司法局组织开展拖欠民工工资专向排查工作,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拖欠民工工资纠纷 54起,涉及民工1753人,涉及金额达2720万元,有效维护了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了节日期间的社会稳定。

  近年来,嘉定区司法局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了民间矛盾纠纷防激化竞赛活动,不仅增强了基层调解干部的责任意识、岗位竞争意识,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广大调解干部的调解水平和调解质量,全区每年防激化、防自杀、防凶杀案件 20件左右,其中有15件受到市级表彰,人民调解“预防性”的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抓住三个环节,提高矛盾纠纷调处水平

  一是事前预警突出“早”。在矛盾纠纷的化解中,嘉定区司法局注重强化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力争早发现、早上报、早化解,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始发状态。

  二是事中调处突出“合”。对于基层调解组织无力单独化解的重大矛盾纠纷,在排查上报区司法局后,该局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合力,共同做好调处工作,提高了纠纷调处的成功率。今年以来,该局进一步整合资源,通过人民调解化解劳动争议、医患矛盾纠纷,成效显著。

  三是事后督查突出“实”。嘉定区司法局加强对纠纷调处工作的督查工作,要求调解成功的纠纷统一制作规范的调解协议书进行书面固定,明确街镇调解工作室在调解成功的 7天内进行回访,司法局则加强对调解工作的跟踪检查,不定期对各级调解组织受理调处的矛盾纠纷开展倒查,确保调解协议落到实处。

通讯员 周信伟
《东方城乡报》 2007-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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