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借须知

1、读者持本人"上海市中心图书馆读者证"可在外借处借阅文献;

2、每证可借文献4册(件),借期28天,读者可通过拨打电话、登陆上海中心图书馆网站或直接到外借办理续借一次。逾期归还须支付逾期费,每天每册0.20元;

3、借书时请仔细检查所借的文献,如发现有破损、缺页等务必交给工作人员及时处理;还书时,如发现有新的破损等情况,则按有关规定赔偿;

4、随书附带光盘的,可以向服务台工作人员索取,并请注意核对随书所附的光盘、磁盘,如有不符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

5、请爱护文献,爱护公共财产。严禁批点、折叠、涂改、污损、剪裁、影描、撕页、盗窃或丢失,否则,由使用者按赔偿方法负责赔偿;

6、对故意撕毁、偷窃或以其它手法调换文献资料的恶劣行为将严肃处理,除责令当事人做出书面检查,通知其工作单位外,还将追回原文献,并按赔偿方法的上限执行;

7、请读者保持外借室整洁、安静、有序的环境。穿背心、拖鞋或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

8、阅览室内严禁吸烟,勿吃食物、饮料,以免污损文献。自备的书刊、包袋、伞等物品请存放寄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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