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借阅须知

一、 文献外借
1、凡16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均可在少儿馆办理“嘉定区少儿图书馆借书证”,押金30元,有效期1年;

2、凭“嘉定区少儿图书馆借书证”每证可借文献2册(件),借期28天,可办理续借一次。逾期归还须支付逾期费,每天每册0.10元;

3、借书时请仔细检查所借的文献,如发现有破损、缺页等务必交给工作人员及时处理;还书时,如发现有新的破损等情况,则按有关规定赔偿;

二、文献阅览
1、凡16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均可在少儿馆免证阅览;

2、阅览书刊请使用代书板,开架图书每次限取1册,报纸、杂志每次限取1种,阅毕请放回原处;

3、如需查阅闭架文献资料,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如需复印资料,请向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只限在本馆指定复印点复印,资料严禁携带出本馆;

4、请爱护文献资料,不折叠、书写、剪割、撕页或私自携出阅览室,否则,由使用者按赔偿办法负责赔偿;

5、请读者保持少儿馆整洁、安静、有序的环境。穿背心、拖鞋或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自备的书刊、包袋、伞、食品等物品请存放寄包处。

三、 电子阅览
1、凭本人"嘉定区少儿图书馆借书证"可免费使用少儿馆电子阅览区的电脑上网和查阅图书馆相关资料;

2、为了保障少年儿童身心健康,读者每天使用电脑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

3、读者须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按照计算机使用的操作规则使用计算机,操作完毕后,按关机程序关好机器,严禁硬性关机,以免造成损坏机器,情节严重者,一经发现,将处以重罚;

4、谢绝使用自备光盘、软盘,如需拷贝文件,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5、由于读者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一律由使用者按照原价两倍的额度赔偿;

6、网上浏览与查询不得制造和传播与国家政策法律相违背的信息,不得下载和传输有损国家安全及集体和个人利益的言论;

7、严禁查看、调用、下载有损国家声誉,诋毁国家形象及淫秽、反动的宣传报道、色情影视及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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